最近管理了几例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患者,有的是首次发作,有的是首次复发,也有的是多次发作。一段时间后这些患者及家属都有着同样的问题:“医生,什么时候能停药?”

为什么患者及家属对停药如此关心和迫切?
首先是觉得“好了就停药”。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系统治疗后,患者的症状往往能够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或者症状完全消失,这时候患者会有 “我已经好了、不需要再服药”的心理,从而想要停药。
其次是不少患者可能在服药期间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副作用,如:头晕、恶心、体重增加、乏力、手抖,患者及家属会想:“这些药对身体不好”,因此在症状控制下来后都希望能够尽快停药。
第三是觉得长期吃精神科药物会 “产生依赖”,即成瘾。药物成瘾是指长期服用药物之后在心理和躯体上对药物产生依赖的一种状态。一般来说,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心境稳定剂、非苯二氮草类、抗焦虑药等绝大多数常用药物是不会导致药物成瘾的。因此,也就没有必要擅自停药。
最后是一些羞耻感。很多患者和家属对于精神疾病仍有偏见和误解,被诊断为精神障碍后担心被身边人知道,就想尽可能缩短服药时间,“瞒住”这段经历。
如果自行停药会如何?
随意停药会使治疗疗程不足,从而耽误疾病的治疗导致病情加重或复发。突然停药有可能造成人为的撤药反应,如头晕、恶心、失眠。
症状消失了能够停药吗?
症状消失后选择停药并不可取。精神科疾病多具有容易反复发作的特点,而不规律用药、自行减量停药是多数精神障碍患者反复发作的重要原因之一,且多次复发后治疗效果往往不如首次就诊时治疗效果好,有些甚至会遗留有残余症状,影响社会功能。因此规范治疗尤为重要。
那么究竟服药多久,才算是规范治疗呢?
精神科疾病医生倡导全病程治疗,其中又细分为三个阶段。①急性期治疗:此阶段目标是迅速控制精神症状,降低症状严重性,尽可能达到临床治愈;保障患者和他人安全;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提高生活质量。②巩固期治疗:此阶段患者病情仍不稳定,原则上继续使用急性期药物治疗方案,防止已缓解症状复发或波动;消除残留的精神症状(如社交退缩、情感淡漠);促进患者社会功能恢复;同时注意监测和预防长期用药可能引发的药物不良反应。③维持期治疗:此阶段目标是降低疾病复发风险,维持精神状态的平稳和促进功能恢复。然而,不同疾病的全病程治疗时间不尽相同。
那么,短暂精神病性障碍的全病程治疗
是多长时间呢?
短暂精神病性障碍病程短暂(通常2周内起病),大部分病例在2~3个月内完全缓解,预后乐观。但随访发现短暂精神病性障碍诊断的稳定性低,大部分患者会转为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疾病。再参考《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2025版)等相关指南,建议短暂精神病性障碍治疗时间如下:
急性期治疗参考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治疗,即一般持续8~12周,初始治疗的疗效不佳则急性期持续更长时间。巩固维持治疗2年后可以考虑缓慢停用药物,停药时间不短于半年,如果存在残留症状巩固维持治疗的时间应更长。

总的来说,从“症状减轻”到“症状完全缓解”到“痊愈”再到“复发风险很低”,这个过程的判断患者和家属往往难以准确把握,仍然需要医生的专业知识。明智的做法是坚持遵医嘱服药,定期观察和复诊,具体何时可以停药,听从医生的建议。
参考文献
《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2025版)
《中国双相障碍防治指南》(20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