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程序正义得到尊重,公民合法权利得到保障,治理效能才会真正提升,公权力才会赢得居民的信任和配合
“明确拒绝后,网格员还是进了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有市民在深圳论坛反映称,深圳光明区马田街道网格员在夜间上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仍进入其家中拍照记录。该市民认为,此举不仅扰民,也涉嫌侵犯隐私。
类似情况似乎并非个例。在社交平台上,多位网友也发帖分享了类似经历。对此,马田街道办事处回应称,将进一步加强对网格员的入户指导与业务培训,规范着装、沟通、行为等方面要求,争取群众理解与配合。

在日常且琐碎的基层治理面前,重复宪法和法律规定似乎有些多余。“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众对这一宪法权利或许早已耳熟能详,相信网格员对此同样如心中明镜。
权力的行使必须坚守程序的边界,良好的初衷也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实现。这样的法治常识,经由媒体的广而告之也早已为人所熟知。消防安全检查是必要的,但网格员是不是适格的检查主体?接近午夜是不是合适的检查时间?被明确拒绝后仍坚持入户是不是合适的检查方式?这些看似简单却又常见的问题,不仅涉及基层治理方式的合法合规,更触及法治建设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这一核心命题。
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对私权利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网格员深夜强行入户暴露出的是基层治理中存在的价值冲突。街道办回应“加强对网格员的入户指导与业务培训”,似乎是将责任归咎于网格员业务不熟,指向的是检查人员个体的业务素养。消防安全检查,本意是为居民创造更安全的环境,但深夜入户等行为反倒给居民带来了不安和恐惧。这种手段与目的背道而驰的现象,究其根源,恐怕在于考核压力下的执行偏差,而不仅仅是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街道办承诺加强网格员培训是积极的一步,但这一问题的解决尚需更进一步的系统性改进。首先,应明确网格员工作的权力边界。有必要为网格员制定清晰的权责利清单,让这一群体能在统一的权责体系内依颗粒度更细的规程开展工作。尤其对于入户检查等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应建立严格的程序规范和严厉的责任机制。如事先告知、合理时段安排、居民预约选择等机制。
其次,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渠道,确保权利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救济。若监督机制和保障渠道能有效约束权力,居民配合度方可随之有效提升。据福建帮帮团报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近期收到相关投诉较多,目前已暂停入户检查工作。如果暂停入户检查的原因,只是因“投诉较多”,恐怕还未充分认识到深夜强行入户方式有违法治,是对居民休息权的侵犯。如果投诉不多,是否可以默许这种涉嫌违法的检查方式?
化解居民对深夜入户检查的担忧,唯一的路径就是遵循法治这一条道。法治与治理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当程序正义得到尊重,公民合法权利得到保障,治理效能才会真正提升,公权力才会赢得居民的信任和配合。
这起网格员深夜入户事件虽是个案,却具有典型意义。从基层治理到国家治理,法治原则必须贯穿始终。对每一个基层单位来说,均应在依法的大前提下科学设定考核标准,确保基层人员规范行权;对每一位基层工作人员来说,理应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体现对法律的敬畏、对权利的尊重,做法治文明的践行者而非破坏者。只有当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治检验,各类安全检查才能真正为市民带来安全感,基层治理才能实现其保障人民美好、平安、和谐生活的初衷。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顾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