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持续调度推进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一般来说,生育保险保障的待遇包括两类, 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二是生育津贴。其中,生育津贴待遇就是产假工资,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是工资收入的替代。
以往生育津贴需由企业中转,存在流程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让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更便捷地享受到生育津贴,国家医保局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让女职工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切实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自6月以来,河北、浙江、吉林、云南、河南等省又相继在全省全面推开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四川省也已于近日正式发文,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目前,全国有20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将近8成。
各统筹区生育津贴发放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来源 | 综合自国家医保局、中国医保
编辑 | 刘莹 何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