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布的最新骗保案例中,几乎没有巨额退赃、罚款,但却有许多人被判刑。
国家通报,13名骗保人被判刑
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期11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共有13人被判刑,主要涉及倒卖医保药品、冒名就医、冒名购药、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开药、冒用脱贫人员身份就医、伪造票据等多种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
其中,贵州省遵义市赵某等3人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中,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商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江苏省泰州市参保人景某等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中,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景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刘某、唐某某均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江西省九江市参保人肖某某冒名就医和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中,2025年2月,九江市庐山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
陕西省安康市参保人彭某冒名就医和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中,汉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彭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甘肃省平凉市参保人衡某某冒名购药和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中,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衡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福建省三明市陈某等6名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中,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柯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其余几起案件均在办理过程中,具体详情需后续法院判决后才能知晓。
紧盯定点零售药店,让“欺诈骗保”无所遁形
此前,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14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要求,紧盯定点零售药店,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用好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真正实现“监管到人”。此前,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联合出台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借鉴“驾照扣分”的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警示医务人员主动约束手中的“处方笔”,促进规范诊疗和行业自律。
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各地进一步也将排查工作做实做细。以甘肃为例,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将专项排查行动聚焦定点医药机构重点场所及周边,全面排查张贴小广告回收医保药品、套取医保个人账户等欺诈骗保行为。
此外,国家医保局已在全国部署开展利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行动。随着全国医保系统药品追溯码的全面实施,药品交易的一次性扫码机制有效遏制了回流药和二手药的流通,使得这些非法药品的藏匿空间日益缩小。
从现有趋势来看,通过大数据筛查和智能监管等手段,医保基金监管趋向精准、严格,个人层面的骗保问题也将被揪出。多部门协同作战,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穿透式审计监督”与“药品追溯码”双管齐下,让监管更加精准、高效。未来,期待看到医保基金监管更加成熟、更加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更加风清气正,让医保基金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健康的坚实后盾,让公平、可及、优质的医疗服务惠及每一个人。
来源 | 搜药
编辑 | 徐冰冰 刘新雨